51美术报考指南 艺术类院校库 美术志愿填报 |
一、报到时间
新生定于 9月6-7日来校报到(请不要提前或延期报到)。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须致函(电)我校学生处说明原因(联系电话:0564-3307156,3307146),并附相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皖西学院本部(六安市云露桥西,六安东站乘往西方向12路公交车、六安南站乘往北方向11路公交车、六安西站乘往北方向9路公交车、六安北站乘往南方向1路再转乘12路公交车、六安火车站乘往北方向11路公交车到皖西学院本部下)。
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我校在六安汽车站(东站、南站、北站)和六安火车站均设新生接待处,有专车到站接送。
三、报到须携带的证件及物品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办理入学手续。
2、党员须携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须携带团组织关系材料及团员证。
3、近期同底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0张、一寸照片8张(彩色)。
4、录取新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相应地点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并请所在中学或报名点将考生档案通过机要件寄送我校学生处(地址:安徽省六安市云露桥西;单位名称:皖西学院学生处;收件人:刘晓红老师;邮编:237012; 电话0564-3307156)。
5、户口迁移自愿办理,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户口迁至“安徽省六安市皖西学院”。
四、费用缴纳
(一)缴费标准
专 业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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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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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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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代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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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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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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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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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 训服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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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保
|
||||
财务管理、法学、广告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物流管理、金融工程、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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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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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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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
40
|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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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
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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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新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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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0
|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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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
40
|
65
|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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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7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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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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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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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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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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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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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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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光源与照明、网络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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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0
|
800
|
600
|
40
|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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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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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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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学(五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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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0
|
800
|
600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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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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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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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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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体育教育、制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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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0
|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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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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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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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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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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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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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五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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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0
|
800
|
600
|
40
|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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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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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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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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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800
|
600
|
40
|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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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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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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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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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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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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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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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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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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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7
|
备注:
1、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按学年预收。其中教材费毕业前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2、公寓生活用品由教育厅统一招标采购,480元/套(见《公寓用品配备一览表》附后,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2013]49号文件),入学时自愿购买。
3、医疗保险152元(四年)、187元(五年),一次性缴清(根据省教育厅教办[2008]6号文件执行)。
4、学校实行校园“一卡通”。“一卡通”不收办卡成本费,为方便同学到校生活,学校预先垫注壹佰元,学生到校后,领卡时向辅导员缴纳壹佰元,以便返还学校。
(二)缴费方式
您可以在以下缴费方式中任选一种方式缴费(为了快速办理入学手续请您尽量选用第一种缴费方式):
1、统一扣划缴费:学校已为同学们办理了工商银行卡,卡随入学通知书寄发给您,请您收到卡后在9月1日前到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激活银行卡(开通银行卡、设置密码等),并将本人应缴的各项费用足额(最低要多存1元)存入卡中,以便开学时银行能及时批量代扣。凡代扣成功的同学,报到时在您所在的二级学院新生报到处领取收据,不需再到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
2、刷卡缴费:如果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应缴费用足额存入工商银行卡中,或者不便去工商银行网点存款缴费,您可以将款项存入任一张带有 标志的银行卡中,并在入学报到时到财务处缴费现场刷卡缴费。
3、现金缴费:如果您由于其他原因不能进行统一扣划缴费或刷卡缴费,您可以携带现金在入学报到时到学校财务处缴费现场排队缴费(为了安全和节省时间请您尽量不要使用这种缴费方式)。
4、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在办理贷款时,请正确填写我校指定的户名、开户行、账号等信息,务必在备注栏注明学生本人的姓名、专业。报到时携带贷款有关凭证(回单或受理证明)先到学生处登记盖章,再到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
新生公寓入住须知
后勤服务总公司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全体职工欢迎您来到皖西学院学习和生活,我们会全力为您提供一个整洁的生活环境。为了便于管理,新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及入住注意事项如下:
一、住宿及收费标准
6人/间:800元/年
二、入住注意事项
1、新生报到后到所在班级辅导员处领取钥匙,然后入住,不得随意调换寝室。
2、办理入住手续时请提供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到学生公寓中心。
3、新生入学时公寓生活用品由学校代为购置,学生自愿购买。
4、新生入住后,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在寝室内不得存放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出楼时,须在本区域公寓楼值班室进行登记。
5、新生入学时,女生公寓严禁男性家长进入。
6、入住后,请严格遵守《皖西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7、办理入住手续时间:9月6-7日8:00—22:00。
奖励和资助学生有关政策简介
我校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奖励和资助学生:
一、奖学金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按“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评定。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学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标准,按照比例,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勤工俭学
学校设立勤工俭学助学岗位,以资助和激励贫困家庭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家
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勤工助学获得一定报酬。
四、考研资助
应届本科毕业生当年考取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每人发放500元考研资助。
五、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入学时,凭本人申请以及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经学校批准,可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学生资助政策详见由财政部、教育部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编印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学生也可登入http://xsc.wxc.edu.cn/查询有关规章制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报到前,需认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经当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签字盖章后,来校报到时交所在班级辅导员。
六、学校贯彻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
1、安徽籍学生可在入学前申请办理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详见《2013年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2013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同时申请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生源地贷款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皖西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皋城支行
账号:041001040000746(外省学生请用12-041001040000746)
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贾良国,联系电话:0564-3307156。
一、贷款性质、对象和申请条件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我省辖内;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3.本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本省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学生。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分学年发放的办法。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限基准利率执行。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其利息由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三、贷款申请、发放和偿还
1.申请渠道:
(1)拨打“96669”安徽农金客服电话,按语音提示进入“贷款直通车”提出申请;
(2)登陆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网址:http://www.ahrcu.com),进入“96669贷款直通车”栏目提交贷款申请;
(3)借款学生也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柜面申请。
借款学生通过以上渠道申请后,原则上将在3个工作日内收到信贷人员的预约电话。
另外,今年各法人行社总部设立助学贷款服务咨询电话,具体联系方式将在“安徽学生资助网-资助指南”(www.ahxszz.com)公布。
2.申请受理时间:8月1日至10月20日。
3.贷款申请材料:
新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处领取。下同);②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③本人身份证、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供审核),以及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开户行名称、户名和账号;④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在校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学校提供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②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③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④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⑤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已经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根据贷款合同中约定需要当年续放的,应当在8月1日至10月20日向贷款机构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②已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③学校提供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
4.贷款的发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机构在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和划款委托授权书后,将贷款资金先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再汇划高校账户, 汇款手续费由借款学生承担。
5.贷款偿还: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不还本金,但应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还款计划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四、特别提醒:
1.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前审查大约需要10个工作日,请申请贷款学生合理安排时间。
2.签订贷款合同时,请认真阅读合同文本,注意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合同关键要素。
2013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47号)要求,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正常入学和顺利完成学业,2013年国家开发银行将在安徽省继续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一、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一)本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信用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借款学生为孤儿的,应选择近亲属或者其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
(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5.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且符合以下特征之一:
①城镇低保户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③残疾人家庭。
④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⑤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非农户口家庭。
⑥遭遇严重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⑦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⑧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符合上述第5条任一特征的,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①城镇低保户需提供有效期内“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县级相关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贫困库为准,并出具证明。
②孤儿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烈士子女和优抚家庭,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残疾人家庭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指父母、未成家的兄弟姐妹和共同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需提供近年住院大病诊断证明或病历、大额缴费单据等原件和复印件。
⑤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下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⑥遭遇严重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需提供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书面证明。
⑦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指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需提供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书面证明。
⑧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需提供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书面证明;高中期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享受国家助学金者须提供县级资助中心盖章的书面证明。
上述佐证材料,由贷款申请人在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时递交,有关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原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规模和用途。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为1000-6000元之间100的整数倍,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
(四)贷款利息。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借款学生(包括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五)本息回收。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9月20日偿还)。借款学生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按借款合同约定不还本金,但需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每年1月-10月的每月20日为提前还款日,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提前偿还按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六)同一学年度,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s:// sls.cdb.com.cn),提交贷款申请。首次申请的学生需先注册,第二次申请的可选择身份证登陆方式直接登陆。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导出并打印两份。
(二)现场受理
1.提交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首次申贷学生持借款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加盖公章,经办人须在借款申请表上签字并填写联系方式。申请表需经本人签字。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
续贷学生借款申请经本人签字即可。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
(2)身份证明材料
首次申贷学生: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借款学生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原件查看)。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查看),在校生凭学生证复印件(原件查看)。
③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满足上述第一条第二款第5点任一特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续贷学生: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共同借款人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②学生证复印件。
③如2012年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签订,借款人或者共同借款人可携带2012年借款合同前往办理,共同借款人或借款人无需前往,2012年借款合同查看后退还;如之前签订过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可携带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前往办理,无需授权人前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须提交。
④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满足上述第一条第二款第5点任一特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现场受理时间
2013年8月1日至9月15日。
3.受理部门
借款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三)账户开立
国家开发银行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理机构,受托办理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回收。支付宝统一为借款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
(四)签订合同
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受理证明”)连同合同文本二份交借款人。
(五)高校录入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携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登陆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系统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合同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如逾期未录,根据借款合同,借款申请自动撤销。。
四、贷款发放与支付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审批通过后合同生效。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根据合同及合同回执,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再通过借款学生支付宝账户汇划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银行账户。汇划后学生支付宝账户如有剩余资金,在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提现用于生活费。
五、特别提醒
(一)国家开发银行开通了助学贷款95593呼叫中心,借款人如有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该电话。
(二)借款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及时准确,对于由于资料不全和其他学生自身原因导致的审批不通过合同将不再补充受理。
(三)借款人在前往高校报到时,应提醒高校资助部门及时录入合同电子回执。
(四)合同文本必须字迹清晰,填写规范,不得涂改。
(五)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六)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七)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八)如国家有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新生入学咨询电话
后勤服务总公司: 0564-3306343(生活、住宿安排等事宜)
学生处: 0564-3307156(档案接转事宜及学生奖助情况)
财务处:0564-3305017(各项收费及银行卡交费使用等事宜)
保卫处:0564-3305021,3307148(户口迁移、身份证办理等事宜)
校医院:0564-3305053(体检、医疗保险事宜)
招生办:0564-3305015(入学报到有关事宜)
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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